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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李茂颖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投资、助力融资的作用,加快培育壮大一批优质中小企业、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速提质发展,近日,云南省财政厅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结合,统筹资金和创新方式并举,出台优质中小企业银行贷款贴息政策,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缓解融资难题,更好赋能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创新能力。
范围与名单双引导,精准扶持增投入
贴息范围设定为在产品、技术、管理、模式等方面创新能力强、专注细分市场、成长性好的优质中小企业,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进行名单制管理。结合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支持重点确定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遴选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类,做好精准管理、精准放贷、精准贴息,促进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取得更大实效。
比例与金额双明确,稳定预期促发展
统筹和创新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方式,政策执行明确期限定为2年,省级财政对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省内各银行金融机构向优质中小企业发放的流动资金和固定资产贷款予以一年期贴息资金补助,切实激发银行贷款积极性和稳定中小企业预期,结合中小企业贷款实际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贴息比例为实际贷款金额的2%,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户贴息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其他企业单户贴息金额不超过600万元。2023年,省级财政通过统筹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亿元,据实贴息。
便捷与规范双兼顾,企业免申即享
由金融机构对名单内企业贷款情况核定后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后再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终审,提出贴息资金安排方案,企业无需申请即可享受优惠政策,提高贴息资金拨付兑付效率,既能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贷款不遗不漏,又能提升政策执行效率。省财政厅根据贴息资金安排方案,将贴息资金拨付至州(市)财政局,由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直接兑付到企业,通过减少拨付层级,确保快速精准惠及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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