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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以增进关系为由索要物品,可支付了代付订单后,没想到“女友”的态度突然大变,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近日,经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蔡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乔某、张某、彭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五个月,缓刑二年,各并处罚金3000元至5000元。
2022年2月,蔡某通过网络招聘,招到了彭某(男)、乔某(女)、张某(女)及屈某(女)4名员工。蔡某、彭某分别扮演“完美单身女性”身份,在网上以“异性交友”为由结识了多名男性网友,他们通过网络热聊,引导网聊对象产生要进一步发展的想法,随后将“上钩”对象随机推送给乔某、张某、屈某。乔某等3人会继续与对方热聊,等时机成熟便会提出与对方见面。
乔某、张某、屈某在与网聊对象见面时,会送给对方一个廉价的剃须刀,以此获得信任,并在见面过程中透露出想与对方发展为情侣的想法。只要对方表示出愿意继续发展的意向,她们就会以“想吃零食”“想买裙子”等理由诱导网聊对象在特定网店购买特定商品。而这些网店都是蔡某运营的空壳店铺,店铺里的商品标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而且店内并无可供销售的真实商品。
乔某等人会将想要买的商品代付链接通过社交软件发送给网聊对象,让其代付。蔡某接收订单后不会真的将商品发出,而是以“刷单件”的形式形成真实物流信息,致使被害人在查询代付商品物流信息时无法察觉出异样。若有人坚持要看商品,蔡某会另购价格低廉的物品进行交付。
2022年4月,王某与屈某开始了网恋。屈某在与王某见面后,提出要买价值700余元的情侣对戒,王某为了将二人的关系维持下去便进行了代付。没过多久,屈某对他的态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让王某有点想不明白。一直也未收到情侣对戒,他便在淘宝网店搜索同款情侣对戒,“我发现淘宝店卖的对戒价格很低,就找客服询问了订单信息,但客服说这段时间有不少人来咨询这件事,提醒我是不是被骗了,我这才警觉。”知道自己被骗后,王某立即报案并将屈某约出来见面,公安机关将屈某当场抓获。后民警跟随屈某到达工作室,现场抓获了蔡某等人。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宜昌市三峡坝区检察院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最终确定被害人有121名,大多数人在公安机关询问时才恍然大悟。经查,自2022年2月至案发,蔡某等人共骗取7万余元。因屈某参与诈骗时间短、犯罪情节轻微,系从犯,且具有立功、坦白并认罪认罚等从轻、减轻情节,2022年12月30日,该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日,该院对彭某等人提起公诉,2023年2月7日,本案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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