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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贵州各级法院执行“全省法院‘贵在执行’专项执行行动”首日,全省法院出动警力2762人次,共执结案件2005件,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7.88亿元,扣划被执行人存款1.41亿元,冻结被执行人股权0.64亿元,查封房产67.19万平方米,查封(扣押)车辆437 辆,查封(扣押)土地等其他财产267处(宗),腾退房屋(土地)54 处(宗),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52人,搜查被执行人住所(办公场所)142处、拘传297人,采取司法拘留或预拘留措施229人,发放款项、以物抵债等6.15亿元。
据悉,近年来为集中力量解决人民群众在执行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贵州高院先后组织全省法院开展了“雷霆风暴”“黔山雷暴”系列专项执行行动,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根据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期盼和优化营商环境需要,贵州高院决定在全省法院开展为期6个月的“贵在执行”专项行动。经向贵州高院执行局了解,“贵在执行”首先代表贵州法院正在全力攻克执行难;其核心寓意是,法律权威、裁判公信,重在落实、贵在执行。在开展“贵在执行”专项执行行动中,全省法院将秉持公正为贵、效率为贵、法治为贵、善意为贵,倾力打造“贵在执行”司法服务品牌,竭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本次专项执行行动,重点围绕涉农民工工资及其他涉民生案件、涉民营企业案件、涉特殊主体案件、涉煤矿企业案件、刑事涉财案件专项执行,以及涉执行信访案件专项化解等6个方面开展,行动持续至2023年9月底,其中涉农民工工资及其他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持续到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
为确保专项行动接地气、有力度、见实效,贵州高院结合实际制定了全省法院《关于开展“贵在执行”专项执行行动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开展行动的共性措施:集中力量和时间解决涉执行工作公正与效率的突出问题,全力攻坚“查人找物难”,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强化执源治理尽力减少衍生案件等。方案同时明确了各专项执行的个性措施:对于涉民生案件执行,要持续加大对涉农民工工资及赡养费、抚恤金、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案件执行力度,做到“优先查控、优先处置、优先救助”,注重关怀特殊困难群体等;对于涉民营企业案件执行,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推进关联案件的“一揽子”解决,保护民营企业在民事、刑事交叉案件中的合法权益等;对于涉党政机关等特殊主体案件执行,要依靠党委领导、强化府院联动,适时发出司法建议,确保案件及时执结或取得重大进展、达成和解协议、债务纳入预算等;对于涉煤矿企业案件执行,要注重在能源保供中服务大局,实行“一案一分析”“一案一策”,凝聚各方力量为煤矿企业纾困解难等;对于刑事涉财案件执行,要着力做好涉黑恶、涉职务、涉非法集资等犯罪案件财产刑及追缴退赔等执行工作,推动刑事涉财案件执行与减假挂钩,提升实际执行到位率不让犯罪分子因犯罪获利等;对于涉执行信访案件化解,要以实质化解为工作落脚点,对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坚持“有信必复”等。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按照省法院《关于开展“贵在执行”专项执行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依法规范执行、善意文明执行,将“贵在执行”专项执行行动打造成司法为民的靓丽名片。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左春林
编辑 刘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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